为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素能,规范出庭公诉,接受社会监督,6月17日,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涉嫌受贿罪一案作为观摩评议对象,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开展听庭评议活动。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依照法定程序围绕案件事实展开讯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在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分组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充分揭示了被告人王某在担任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设备采购、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5万元的犯罪事实。并对其到案后的认罪态度、退赃情况等量刑情节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合理量刑建议。在法庭教育阶段,公诉人以案释法,深刻剖析王某从一名领导干部堕落为犯罪嫌疑人的思想演变过程,警示广大公职人员要坚守廉洁底线,严守党纪国法,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庭审结束后,受邀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围绕文书质量、出庭规范、归纳分析、讯问、质证等内容进行了集中评议。“此次庭审组织得当、逻辑清晰、法律适用准确”“公诉人准备充分,法庭用于规范,展现了检察人员良好的专业素养”“辩论过程中能够结合案件事实,运用法律依据提出有利辩驳”……在充分肯定公诉人出庭效果的同时,代表们也直指不足:“公诉人还需要加强对证据的分析论证,面对庭审中的突发情况,提升法庭应变能力。”此外,代表们也表示,通过近距离观摩庭审,更加深刻认识到反腐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议今后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力度,扩大普法教育覆盖面,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