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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4-08-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6日在扎赉诺尔区第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冯秀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聚焦聚力办好“两件大事”,对标对表区委及上级检察院各项要求,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永葆忠心,坚持与党的绝对领导同题共答,在“两个维护”中赓续检察红色基因

淬炼政治品格,践行对党忠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定维护和捍卫党的绝对领导。

围绕核心抓落实的政治自觉更加有力。紧盯“关键少数”强教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进党校等学习活动。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重大事项主动请示报告,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区中心工作中谋划和推进。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管好守住意识形态阵地。

锤炼党性修养的思想自觉更加坚定。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举办读书班、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入脑入心。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开展“进万家门、访万家情、解万家难”大调研活动,协调相关单位为群众解决问题2件。与主题教育联系点开展共建联谊活动。通过主题教育,强化了全体检察人员的理论武装,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

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自觉更加彰显。助力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以协作聚合力,开展“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与区农牧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保护统一行动联席会,成立生态检察协作办公室。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巩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成果,依托本地文化优势,结合检察职能,打造“通、统、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思路,作为示范点向全区70余家的单位分享推广创建经验,获评“创建北疆模范机关先进单位”称号。

二、围绕中心,坚持与服务大局同频共振,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中体现检察担当

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立足检察职责与使命,依法能动履职,为扎赉诺尔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涉案改革,办理相关案件1件,为涉案“开方”,制发检察建议书,改革成效明显,依法对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充分彰显呵护、护航发展、弘扬法治的检察力量。规范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管工作,与区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通过“简化审批、精准管理、优化监督”的新模式,实现了矫正对象既“出的去”又“管得住”。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协作配合,会签《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办法(试行)》,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络点。

保持违法犯罪严惩高压态势。坚决扛起平安扎赉诺尔建设政治责任,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7件33人,批准逮捕17件2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1件106人,提起公诉67件78人。持续发挥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检察建议”实效,惩治一批以邮寄形式交易毒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并对辖区快递站点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快递强化实名收寄与收寄验视。落实自治区命案防控关键年排查化解责任,重大命案诉前研判3次,深化命案治理,推进“民转刑”命案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加强惩治犯罪与普法宣传,助力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倾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建设,为社会风险隐患、矛盾纠纷打好“法治补丁”。运用数据监督模型,督促行政机关追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0余万元,防止国有财产流失并形成残疾人权益保护合力。通过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款数字监督模型发现案件线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将法律监督从个案延伸到类案,该做法被《检察日报》采用推广。精神文明志愿服务队深入包联社区,助力文明小城建设,组织党员进入社区,实现群众“微心愿”,获评第十届自治区文明单位。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获评2023年自治区卫生单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依法治区工作在全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三、坚守初心,坚持与司法为民同心奋进,在增进民生福祉中彰显检察温度

紧盯人民群众所需所盼,强化检察为民担当,着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关爱成长合力保护未成年人。对侵犯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件1人,审查起诉案件2件3人。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法治副校长进校园、进社区、进医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场,受教育人数2300余人次。积极响应扎赉诺尔区“三城共建”工作,助力“书香小城”,向区各中小学赠送《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全书》。联合区妇联、关工委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开展宣讲3次。向依法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教师所属行政主管单位发函通报,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便民服务解决群众揪心事。以“如我在诉”之心体察民心,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首办环节。对群众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办理”,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救助金13.3万元。树立“定分止争”更高办案标准,在上级院和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与区公安分局相互配合,协调爱心筹措司法救助金,推动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化解了一起30多年的信访积案,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织密安全防护网,常态化开展“三官两员一律”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开展预防养老诈骗、防范非法集资、《民法典》等普法宣传、讲座等35次,发放宣传单千余份。

四、秉持匠心,坚持与强化监督同向发力,在维护公平正义中践行检察使命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一体化、精准化履行监督职能,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稳中有进。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力促罪犯从内心深处认罪悔罪,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认罪认罚适用率100%。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安机关在侦查工作中存在的程序违法、瑕疵证据等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8份,采纳率100%。开展“两项监督”专项活动,监督立案、撤案2件。针对废品收购方面的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对审判活动中文书送达等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已整改回复。开展社区矫正常规检察6次,看守所、社区巡回检察2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发现财产刑执行不当情形2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依法交付执行核查”专项活动,经与公安机关、法院协调配合已交付执行4人。

民事行政检察稳中向好。受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65件,其中发出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25件;发出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25件,支持起诉2件,制发纠正违法和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件,均被采纳。与区法院召开座谈会,成立法律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持续发挥法治助理作用,对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弱势当事人离婚纠纷案件,以支持起诉与调解和好相结合的方式化解了家庭纠纷,预防出现“民转刑”“刑转命”情况。与区人社局召开联席会,以会签的《关于在保障农民工工资交付领域建立联合协作机制的暂行办法》为抓手,化解拖欠职工工资行政争议案件,切实参与社会治理,做好农民工的“护薪人”。

公益诉讼检察稳中提质。认真履行公益守护者责任,坚持能动履职,全年办理涉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权出让、未成年人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25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20件,磋商终结案件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组建“益心为公”志愿者团队,由扎赉诺尔区9家单位22人组成,构建多方参与、共治共享公益诉讼保护新模式。在首次办理的食品安全领域惩罚性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提出惩罚性赔偿15万元,得到法院支持,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五、砥砺恒心,坚持与强基固本同步推进,在锻造过硬队伍中夯实检察根基

坚持政治强检、从严治检,积极实施素质能力提升工程,不断强化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业务强检,提升履职能力。开展“系统集成提升工程”,首次配齐环节干部。组织遴选员额检察官2人,检察官队伍平均年龄由53.5岁降至45.8岁。开展“三全式”培训、“三真式”实训,举办公检法律同堂培训等课程28期。与武装部联合开展法理斗争支援排联战联训活动。举办党的二十大知识竞赛、书记员岗位技能竞赛,干警相继在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竞赛中取得佳绩。举办主题调研征文活动,3篇调研文章获自治区、市级奖励,1人入选全区检察机关基础调研人才库成员。青年检察人员在岗位上成长成才,获评扎赉诺尔区青年文明号。

坚持从严治检,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执行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压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通过廉政专题辅导、剖析反面典型案例等形式,筑牢纪律作风思想防线。结合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以案促改”专项工作,认真开展检务督察,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双融合。对“三多三少三慢”问题和“慢、粗、虚”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考验。

坚持公信树检,主动接受监督。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专项工作2次,接受检察官履职评议2人。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经常性联系,邀请参加座谈会、“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公开听证会及听庭评议活动20件次。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07件,79篇检察宣传信息被呼伦贝尔市级以上媒体采用。把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嵌入到检察机关核心权力和关键环节,认真落实监督意见,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扎赉诺尔区检察事业稳步发展取得的成果,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面临着诸多困难,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党委中心任务对法治建设的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尚存在差距;二是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年轻干部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有待加强;三是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智慧检察建设及应用仍需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区检察院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高质量完成“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为主责,以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和群众满意度为主业,在推进扎赉诺尔现代化建设中彰显检察机关的使命价值和责任担当。

(一)聚焦“忠诚”再发力,维护党的领导核心更加坚定坚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破解检察发展难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自觉将检察履职置于扎赉诺尔区治理体系和法治体系中谋划、部署,推动把政治和业务融为一体建设得更深更实。

(二)聚焦“实效”再发力,护航全区中心大局更加精准精细。坚决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主动仗,服务保障更高水平的平安扎赉诺尔建设。依法推进涉案改革,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助力经济更高质量发展。深化法治助理作用,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常态化抓实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进一步落地落实,努力让校园更安全,让家长更放心。

(三)聚焦“品质”再发力,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更加高质高效。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以特定案由为突破口加大对虚假诉讼、民事违法执行等重点案件的监督力度。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继续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持续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聚焦“素能”再发力,确保事业发展根基更加稳定稳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以检察大数据赋能监督质效提升,以考核评价抓实科学管理。确立“有解思维”“优解思维”,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统筹推进基础建设,不断满足更多检察工作需要。努力挖掘亮点工作,打造扎检特色,实现小院也有大作为。

各位代表,笃行方致远,奋斗路更长。2024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发扬蒙古马精神,团结奋斗,忠诚履职,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扎赉诺尔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附件1

报 告 注 解

①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报告第2页第17行)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部署要求,推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2023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部署开展山林、河湖、草原“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旨在服务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化生态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联动,构建协同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②涉案改革:(报告第3页第5行)是指对于及实际经营人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嫌刑事犯罪,在作出整改的相关承诺后,检察机关依托第三方监管机构对涉案的承诺(计划)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并以考察结果为参考对涉案案件作出包括宽缓等处理决定的一种制度。

③七号检察建议:(报告第3页第18行)针对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等违法犯罪呈现大幅上升态势,最高检于2021年10月20日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有关部门,推动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安全监管,堵塞治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④数字检察:(报告第4页第1行)数字检察是数字中国在检察机关的具体体现,其根本是赋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促进检察办案更加公正、检察管理更加科学、检察服务更加精准,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⑤六大保护:(报告第4页第18行)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原来的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大保护”发展为“六大保护”,单设“网络保护”、“政府保护”。

⑥“三全式”培训、三真式”实训:(报告第7页第7行)开展“三全式培训”,就是全员全年全科培训。开展“三真式”实训,就是真案真庭真人。

⑦“三个规定”:(报告正文第7页第15行)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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