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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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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 三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工作的指示、决定等。

(二)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三)依法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工作。

(四)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

(五)负责扎赉诺尔区检察环节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负责刑事案件的检验鉴定工作。

(七)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管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检察行政人员;协助主管部门管理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各内设机构、后勤服务机构;负责机关的党团工作。

(八)负责机关“两房”建设,管理本院经费、装备和物资等。

(九)负责其他应当由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情况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

(二)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情况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无下属单位。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480.31万元,年初预算支出总计480.31万元。2020年决算收入总计643.45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拨款511.28万元,当地财政拨款132.17万元),决算支出总计643.45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拨款511.28万元,当地财政拨款132.17万元)。其中追加信息化建设资金20.61万元,用于建设统一业务系统2.0。追加办案业务费总计45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工作以及补充单位短板。其余均为当地财政支持,用于补充单位短板,加强检察工作建设。

决算比年初预算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由于疫情防控工作比较严峻因此进行了办案业务费的调整,此外,我院作为新起步的检察院存在很多短板,得到了当地财政和自治区财政的大力支持。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643.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43.4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643.4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75万元,增长1.50%;支出总计增加9.75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本年由于疫情防控工作比较严峻,因此进行了办案业务费的调整。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643.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1.28万元,占79.50%;其他收入132.17万元,占20.5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4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58万元,占65.10%;项目支出224.87万元,占34.90%;(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11.2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511.2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92.20万元,下降15.30%;支出减少92.20万元,下降15.30%。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差旅费收入支出较上年降低;二是秉持“过紧日子”的原则压缩不必要的支出。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1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40万元,占56.00%;项目支出224.87万元,占44.0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6.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9.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0.71万元、津贴补贴117.36万元、奖金5.3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2.97万元、住房公积金22.39万元,较上年减少82.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发放60%部分的绩效;公用经费37.40万元,主要包括:电费0.38万元、差旅费4.19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工会经费2.3万元、福利费2.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12.42万元、办公费4.63万元,较上年减少4.16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差旅费支出减少。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3.20万元,支出决算为33.1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2.60万元,支出决算为32.5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7%;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0万元,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中的公务用车购置剩余0.01万元,因为车辆价格在实际购置与预算时有细微的差别。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3.1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59万元,占98.20%;公务接待费支出0.60万元,占1.8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32.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59万元,用于购置执法执勤车辆一台支出,车均购置费19.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19.5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一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0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费及车辆维修费、保险费支出,车均运维费3.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经费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6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60万元,接待10批次,共接待61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领导巡查接待。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 169.5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0个,其中,涉及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 0 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办案业务费项目 ”、“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69.5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其中,对“办案业务费项目 ”、“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具体绩效指标丰富,基本完成2020年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业务费项目 ”、“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等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4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61万元,执行数为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案件审结率达到100%,一身上诉改判率为0,起诉书公开率达到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三级指标的设置还存在缺陷。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优化三级指标的设置。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李晓宇0470-6537303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1

61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61

61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该款项全部用于检察业务工作的差旅费、日常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办案业务支出,以保障检察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平稳运行。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该款项百分之百全部用于检察办案业务相关支出,保障了检察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了各项检察工作平稳运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案件审结率

20

90%

100%

20

 

 

 

 

 

 

 

质量指标

一审上诉改判率

20

5%

0%

20

 

 

 

 

 

 

 

时效指标

结案时效

10

30天

20天

10

 

 

 

 

 

 

 

成本指标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审结案件量刑罚款数额

10

3万

22万

10

 

社会效益指标

起诉书公开率

10

90%

100%

10

 

生态效益指标

辖区内生态卫生环境制发检察建议数

10

6件

8件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

90%

大于90%

10

 

总分

100

 

 

 

 

2.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7万元,执行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设备故障率为0,购置设备数量为2台,设备利用率高达9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三级指标的设置还存在缺陷。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优化三级指标的设置。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李晓宇0470-6537303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7

27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7

27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该项资金将用于完善基层检察院的相关设施,实现规范化采购更新和使用各类装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完善了基层检察院的相关设施建设。装备采购过程中节约成本,设备质优价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购置设备数量

20

1台

2台

20

 

 

 

 

 

 

 

质量指标

设备故障率

20

5%

0%

20

 

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

10

95%

100%

10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设备利用率

15

90%

90%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使用年限

15

5 年

大于5年

1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人员满意度

10

95%

大于95%

10

 

总分

100

 

 

 

3.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7万元,执行数为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人数数量6人,保障质量为优,支出进度较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三级指标的设置还存在缺陷。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优化三级指标的设置。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李晓宇0470-6537303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7

47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47

47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该项资金将用于完善基层检察院的相关设施,实现规范化采购更新和使用各类装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完善了基层检察院的相关设施建设。装备采购过程中节约成本,设备质优价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保障人员数量

20

6人

6人

20

 

 

 

 

 

 

 

质量指标

保障质量

20

20

 

 

 

 

 

 

 

时效指标

支出进度

10

10

 

 

 

 

 

 

 

成本指标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产生的社会效益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发展性

15

1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10

90%

90%

10

 

总分

100

 

 

 

4. 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4.5万元,执行数为3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质量为优,支出进度较高,可持续发展性较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三级指标的设置还存在缺陷。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优化三级指标的设置。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李晓宇0470-6537303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4.5

34.5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34.5

34.5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该项资金将用于完善基层检察院的相关设施,实现规范化采购更新和使用各类装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完善了基层检察院的相关设施建设。装备采购过程中节约成本,设备质优价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购置设备数量

20

1台

1台

20

 

 

 

 

 

 

 

质量指标

保障质量

20

20

 

 

 

 

 

 

 

时效指标

支出进度

10

10

 

 

 

 

 

 

 

成本指标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产生的社会效益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发展性

15

1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10

90%

90%

10

 

总分

100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业务费项目年初预算61万元,是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重点。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资金使用绩效,狠抓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升办案数量,缩短办案时效,提高办案质量,增强群众的办案满意度。

《2020年度办案业务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40万元,比2019年减少4.16万元,降低10.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差旅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收发机要文件;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主要用于:办案使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主要用于:办案中的特殊情况使用;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0470-6537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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