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锚定政治方向,深刻领会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的核心要义。
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纲”,将政治建设置于首位,通过集中研讨、专题授课等多元学习形式,引导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践行“两个维护”。准确把握“四个与共”理念,妥善处理共同性与差异性关系,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最高价值追求,确保检察履职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立足检察职能,以法治实践赋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树立全局视野与系统思维,将检察工作深度融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一是厚植法治根基,统筹“四大检察”,严打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优化涉案困难各族群众司法救助,以司法实效凝聚民心;二是强化文化浸润,依托活动室、文化长廊打造“石榴籽”精神传播阵地,深化法治副校长机制,开展青少年共同体意识法治教育;三是筑牢安全防线,健全涉民族宗教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排查化解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守护边疆稳定。
三、锤炼过硬队伍,以能力提升夯实民族团结保障根基。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队伍建设全程,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复合型队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针对性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复杂案件办理等专题培训,提升民族事务处理能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常态化走访各族群众,推动“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深入人心,以务实作风凝聚工作合力。以坚定的信念、务实的举措、过硬的作风,持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建设平安扎赉诺尔贡献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