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更是民生财富、发展财富。为迎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的关键节点,8月14日,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扎赉诺尔区分局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普及生态环保法律知识,厚植辖区绿色发展法治根基。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现场秩序井然、氛围热烈。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普法资料的方式,面向广大群众开展生态法治宣讲。针对群众咨询的生态环境领域法律问题,检察人员与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现场提供答疑服务,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细致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核心要义、特色条款与立法精神。此次活动有效打通了生态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让群众近距离、全方位学习掌握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生态法治素养和环境保护自觉,推动生态环保法治理念走进生活、深入人心。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优则发展优。下一步,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紧密结合辖区生态保护工作实际,精准聚焦生态治理重点任务。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履职、持续发力,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以坚实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擦亮扎赉诺尔区生态底色,全力护航辖区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